化妆品安全及监管认知调研开题会在京召开

 我国化妆品监管一直沿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还有《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440)和《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化妆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需要满足《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要求。

随着化妆品的监管主体变化,2008年由原卫生部转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直至今年5月份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以及化妆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化妆品进入了公众的日常生活,人们对于化妆品的使用、安全及其监管政策的认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实施了近25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修订成为行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设立的开展“化妆品安全及其监管认知现况调研”课题,是充分了解化妆品行业发展、化妆品安全监管在公众心目中的位置,以及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态度和期望等,可以有效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补充和完善,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推广落实、监督和改进。这一调研课题,体现了“开门立法”、“社会共治”的总体思路,也明确了这种课题的研究,不同于化妆品产品的市场调研,也不同于化妆品消费方式调研,是一种新的尝试。

本调研项目由中国医药报刊协会承办。

经过前期调研和筹备,2013年12月25日,中国医药报刊协会在北京召开了这一课题的开题会,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的相关领导、中央和北京主流媒体的资深人士,以及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相关代表,共同就这一课题的组织实施,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这一调研活动,在2014年1月将全面启动。

创建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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