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意见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和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生产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6〕165号)进行修订,形成《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4)发送至邮箱:mdgmp@cfdi.org.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导原则反馈意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检查指导原则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9月29日
创建时间: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