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章程和成员名单(2026—2031年)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6〕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我委调整了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现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全国防聋治聋和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充分调动耳科工作者及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我委组织修订了《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章程》(见附件1),同时组织对指导组进行换届,形成了新一届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尽快对省级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进行换届,于2026年12月1日前将换届结果报送我委医政司。

  联系人:医政司综合处 龙志、王曼莉

  电话:010—68792391、68792733

  传真:010—68791423

 

附件:1.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章程

     2.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2026—2031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9月14日

 

创建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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