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协会分支机构财务行为,保障协会分支机构的正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设立的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按照民政部对社会团体和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分支机构不设立独立帐号,分支机构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责,其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纳入协会的财务管理,分支机构账目单独核算,各项收入由协会建立明细账,每年度财务决算后,通报分支机构财务收支情况。

 第四条 分支机构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每个项目均进行预算与决算管理。

 第五条 分支机构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单位的自愿资助与支持;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项目支持与经费补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举办活动等取得的合法收入;

 (五)其他合法合规收入。

 第六条 分支机构的经费支出:

 (一)办公费:主要用于分支机构日常办公所需开支,包括办公用品采购、通讯费(电话、网络等)、差旅费(人员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补贴等)、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办公用房租赁、业务书籍报刊订购、办公耗材等相关费用。

 (二)业务活动费:主要用于分支机构在协会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类合法业务活动的开支,包括学术交流、调查研究、技术培训、信息服务、标准制定及宣贯、承担政府及协会委托任务、开展行业调研、宣传推广、业务咨询、行业交流合作等相关费用。

 (三)会议费:主要用于分支机构召开各类学术会议、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所需开支,包括会议场地租赁、会议资料印制、参会人员交通及住宿补贴(按标准执行)、会议期间必要的会务保障等相关费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标准。

 (四)人工费:主要用于分支机构聘用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的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相关开支,聘用人员需履行协会相关审批程序,薪酬标准符合协会及国家相关规定。

 (五)税费及手续费:主要用于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依法缴纳的各项税费、银行转账手续费等相关开支。

 (六)其他合法开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且与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直接相关的其他合理开支,此类开支需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留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 分支机构经费报销, 经办人凭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的有效单据,经协会财务部审核,由秘书长或会长审批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八条 每年12月25日为协会年底财务结算截止日,各分支机构需在此之前结清当年的账务。协会财务部于每年财务决算完成后,根据当年1月1日至结账日的数据,负责将分支机构的年度收支情况做出统计,于下年2月底前,向各分支机构汇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2026年2月25日修订,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前相关办法随即废止。解释权归协会财务部。

创建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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