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等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的公告(2026年第34号)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等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见附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上述5项行业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2027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汇总表

     2.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3.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4.化妆品用原料 积雪草提取物

     5.化妆品用原料 乙酰基六肽-8

     6.化妆品用原料 三肽-1铜

  

  

国家药监局

2026年4月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1.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2.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3.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4.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5.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4号附件6.pdf

 

创建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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