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观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助力“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强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遵循之一,掀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如何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助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就成为当前中国共产党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新征程上,要自觉坚持系统观念,破解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发展难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领域协同发展,确保“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刻把握系统观念的哲学依据与核心观点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内在要求。唯物辩证法中深刻蕴含着系统观念的思想内核。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系统,每一事物都是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之中存在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间互相作用,世界的存在及事物的联系不是静止不变的“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运动发展变化的“过程的集合体”。系统观念作为一种“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在蕴含着对唯物辩证法精髓的继承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前瞻性思考,洞察事物的内在规律,把握事物的演进趋势;要加强全局性谋划,树立大局意识、战略视野,从事物发展的全局出发解决问题;要加强整体性推进,注重事物间的协同优化与系统集成,确保各要素间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坚持以系统观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逻辑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善于从系统观念出发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同志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来认识把握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堪称运用系统观念的典范。邓小平同志始终把改革视为一项宏大系统工程,多次提倡要立足整体、顾全大局,“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观念,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分轻重缓急,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形成一系列新布局和新方略,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是“十五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一轮改革所触及的行业领域更广泛、利益冲突更复杂、矛盾问题更尖锐,是一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众多领域的宏大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既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也关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革。换言之,“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因此,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的内在要求,对改革进行系统谋划推进,既要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主攻方向、战略重点等,确保改革目标统一、进程有序,也要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
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这为推进深层次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统一。经济发展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核心指标,主要体现为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优化;社会发展则是一个涵盖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多维度、多范畴的综合性概念。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基石;社会发展也能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形成经济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要不断补强民生保障的短板弱项,“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实现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协调发展。
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统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府和市场关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要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另一方面要依托政府的行政力量,发挥政府的引导带动作用,利用公共政策、行政规则等强制性手段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形成“放得活”与“管得住”协同互补的经济秩序。
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实现提升效率与促进公平相互统一。我们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公平要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效率也要以公平为前提才能够持续。换言之,效率与公平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构建高水平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率,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充分释放各类要素活力;另一方面,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实现充满活力与安定有序相互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经济社会充满活力是国家繁荣兴盛和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而活力并非无序,秩序是实现活力有序释放的前提基础。秩序为社会行为主体的基本活动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从而使整个社会能够在规范化、有序化的框架下运行。“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激发全社会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用新技术、新制度、新理论开辟新道路、新模式,不断为深化改革增添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水平,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要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实现高质发展与高度安全相互统一。发展和安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目的,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和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同时加大安全的分量,只有二者同步推进,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确保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为国家安全夯实经济基础和科技支撑;另一方面,要将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